2023年度市级河(湖)长履职综合考评赋分细则

日期:2023-06-28 14:40:49 来源:?浙江省河长办 浏览量: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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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正式版)

序号

评分内容

度分值

年度分值

评分标准

1

 

巡河率

25

100

每季使用 APP 平台完成 1 次有效巡河得 25 分。

2

水质

30

120

水质评价按1-3月、1-6月、1-9月、1-12月平均评价,达到标准的得30分,每下降一个等级扣15分。同时当月水质断面未达标的,每月扣5分;水质断面向好超标准一个等级及以上的,每月加5分。

3

生态流量水位

15

60

每月日均生态流量水位达90%以上的,得5分,不达标的,得0分,无监测要求的得5分。

4

问题事项处置

30

120

市级河长通过批示或召开协调会解决重大问题或事项的每个问题得30分。

5

社会监督

45

180

公众、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、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督查发现重大问题,发现一个问题扣15分,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加10分,逾期解决的加5分。曝光前河长巡河并上报问题的可不扣分。通过逾期申请的并在申请期限内解决问题的视为规定时间内解决。

6

下级河湖长履职情况

30

120

每月其下级的县级河湖长积分排名在全市前三分之一的,得10分;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之间的,得7分;三分之二后的,得5分。多位县级河湖长的取其平均分。

7

 

一河(湖)一策年度计划


60

审定印发一河(湖)一策年度实施计划。

8

河湖健康评价


60

全市完成河湖长河湖健康任务的,得60分,未完成的,按比例扣分。

9

专题会议


60

每年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。

10

对下级河(湖)

长考核


60

每年对下一级河(湖)长完成年度考核工作。

11

年度履职报告


60

向本级总河(湖)长和上级河(湖)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。


总计


1000


12

扣分



河(湖)长被上级政府、河(湖)长通报批评的扣20/次,被约谈的扣30/次,被问责的扣50/次。

13

加分项


40

1.责任河湖治理成效、管护经验、创新技术等经验和做法被中央和国务院、国家有关部委、省委省政府肯定表扬的一次加20分。

2.市级河湖长主动约谈相关部门和下级河湖长的,一次加20分。

3.已完成幸福河湖创建的一次加20分。